心力衰竭
诊断方法
治疗方案
心力衰竭分级、分期

发布时间:2015-04-14 点击阅读:

 

心力衰竭分为四级(NYHA分级):

 

Ⅰ级: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活动量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轻度的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
Ⅲ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乏力、心悸及呼吸困难等症状。
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静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的症状,如果从事一定的体力活动,就会加重不适感。

心力衰竭的分期(AHA/ACC分期):

 

A期:心力衰竭高危期,尚无器质性心脏(心肌)病或心力衰竭症状,如患者有高血压、心绞痛、代谢综合征,使用心肌毒性药物等,可发展为心脏病的高危因素。
B期:已有器质性心脏病变,如左室肥厚,LVEF降低,但无心力衰竭症状。
C期:器质性心脏病,既往或目前有心力衰竭症状。
D期:需要特殊干预治疗的难治性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的分期对每一个患者而言只能是停留在某一期或向前进展而不可能逆转。如B期患者,心肌已有结构性异常,其进展可导致3种后果:患者在发生心衰症状前死亡;进入到C期,治疗可控制症状;进入D期,死于心力衰竭,而在整个过程中猝死可在任何时间发生。为此,只有在A期对各种高危因素进行有效的治疗,在B期进行有效干预,才能有效减少或延缓进入到有症状的临床心力衰竭。 

温馨提示:重在预防,加强锻炼、增强体质、生活饮食规律、改善营养。避免熬夜和过度劳累,有助于提高抵抗力,是预防疾病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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