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31 点击阅读:
一般哮喘经过急性期治疗症状得以控制,但哮喘的慢性炎症病理生理改变仍然存在,因此,必须制定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根据哮喘的控制水平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对哮喘患者进行哮喘知识教育和控制环境、避免诱发因素贯穿于整个治疗阶段。
对于大多数未经治疗的持续性哮喘患者,初始治疗应从第2级治疗方案开始,如果初始评估提示哮喘处于严重未控制,治疗应从第3级开始。从第2级到第5级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而在每一步中缓解药物都应该按需使用,以便迅速缓解哮喘症状。
其他可供选择的缓解用药包括:吸入型抗胆碱能药物、短效或长效口服β2激动剂、短效茶碱等。除非规律地联合使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否则不建议规律使用短效和长效β受体激动剂。
由于哮喘的复发性以及多变性,需要不断评估哮喘的控制水平,治疗方法则依据控制水平进行调整。
如果当前的治疗方案不能够使哮喘得到控制,那么说明治疗是不够的,治疗方案应该升级直到控制好症状为止。
当哮喘控制维持3个月后,治疗方案可以降级。
通常情况下,患者在初诊后1-3个月回访,以后每3个月随访一次。如出现哮喘发作时,应在2周至1个月内进行回访。对大多数控制剂来说,最大的治疗效果可能要在3个月后才能显现,只有在这种治疗策略上维持3到4个月后,仍未达到哮喘控制,才考虑增加剂量。
大多数患者可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但有少部分难治性哮喘患者可能无法达到同样水平的控制。
以上方案为基本原则,但必须个体化,联合应用,以最小量、最简单的联合,副作用最少,达到最佳控制症状为原则。
温馨提示:重在预防,加强锻炼、增强体质、生活饮食规律、改善营养。避免熬夜和过度劳累,有助于提高抵抗力,是预防疾病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