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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简介

 “全国百佳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是JCI国际标准认证医院。2015年6月,与美国MD安德森肿瘤中心签约姊妹医院。省癌症医学中心、省肿瘤防治研究所、省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省抗癌协会设在本院,是全省肿瘤防治研究的中心。医院始建于1972年,位于长沙市岳麓山西北、西湖文化公园咸嘉湖畔,占地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1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亿元。

一、组织结构完善,设备设施先进
截至2014年底,编制床位1300张,在职职工2080人,硕士343人,博士85人。专业技术人员约占84.86%,其中高级职称413人占23.4%,中级职称404人占24.99%。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设有41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9个研究室。
拥有一批当代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省内首台PET/CT、IGRT及带多叶光栅医用直线加速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Precise高能直线加速器、Infinia ECT、3.0T核磁共振、放疗模拟定位CT、进口多层螺旋CT、数字化平板胃肠机、进口平板乳腺机、高清电子胸腹腔镜及电子内镜、进口实时四维彩超等,100万元以上设备89台。投资5亿元的门诊医技住院大楼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为医院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专科实力领先,治疗手段齐备
目前,省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肿瘤科、专科护理、中西医结合科)。成功通过JCI国际医院标准认证,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此认证的肿瘤医院。作为全省肿瘤防治中心,省放射治疗质量控制中心、省肿瘤化学治疗质量控制中心、湖南大学肿瘤防治研究中心均挂靠医院;卫生部优质护理示范医院、国际造口师学校均落户医院。与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国家南方基因组共同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与法国蒙彼利埃癌症中心结为友好医院,与美国MD安德森癌症中心、法国居里研究所等多个肿瘤防治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使医院诊疗水平和医学研究能与世界先进技术同步发展。
以综合治疗为龙头,按病种建立16个治疗中心,每个病种有协定方案,为规范化治疗奠定了基础。为提高疗效,在完善手术、放疗、化疗、中医、中西医结合等综合治疗方式的同时,还开展了肿瘤整形、微创手术、组织工程、生物治疗、核素治疗、分子靶向、干细胞移植、血管移植、射频热疗、介入治疗等先进治疗手段。通过治疗,十二大常见恶性肿瘤的住院病例五年生存率达到或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医院与香港有关方面合作,率先在国内开展临床心灵关怀服务及李嘉诚基金会宁养医疗服务,不断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三、坚持科技兴院,促进健康发展
坚持走科技兴院的道路。2014年全年科研课题立项74项,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62项,市级2项,获科研资金总额682万元;组织申报科研成果鉴定8个,获各类科技成果奖7项,其中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个,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6个,获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91篇,其中SCI收录85篇,核心期刊125篇,主编专著2本,参编4本。
医院主办有《肿瘤药学》杂志,成立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建有设备先进的中心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及6个临床治疗中心(全国食管癌临床研究分中心、省肺癌防治研究中心、省子宫颈癌防治研究中心、省肿瘤生物免疫治疗中心、省肿瘤放射治疗中心、省甲状腺肿瘤治疗中心)。湖南省肿瘤整形外科临床医疗技术研究中心落户我院,省肿瘤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肿瘤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及省肿瘤规范化治疗培训基地挂靠我院。
建院四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患者至上,社会效益第一”,以较低廉的费用为肿瘤患者提供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促进湖南的肿瘤防治事业高水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综合实力居于全国同级同类医院的前列;受到部、省、厅的各种奖励四十多项,三次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七次荣获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获卫生部、人民网 2012年“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称号。
在医院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博爱、敬业、求真、务实”的肿医精神,秉承着“同心同德兴医院,全心全意为病人”的院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院职工将以执着的医志、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严谨的医风,与社会各界人士携手努力把湖南省肿瘤医院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建设成为技术先进、服务卓越、管理一流的国际化区域肿瘤防治中心及国家级优质医院。
 
医院服务承诺
一、对病人一视同仁,热情、耐心、细致、周到为各位病人服务。
二、 按时按质发出各项医疗检查的结果报告。
三、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医疗收费标准,不自立、重复、分解项目收费。
四、不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五、不搞任何形式的开单提成,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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