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是北京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学研究基地,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北京精神卫生研究和培训协作中心,也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精神卫生中心。
北京大学的精神病学专业创建于1942年,为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设立的神经精神科。
1951年北京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立精神病院,1954年成立精神病学教研室。
1954年建立脑电生理学研究室。
1962年建立生物化学研究室。
1966年迁址到北京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为该院精神科。
1980年3月成立北京医学院精神卫生研究所。
1982年2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我所为国内第一家精神卫生研究和培训协作中心。
1987年2月《中国心理卫生杂志》正式创刊出版发行,杂志编辑部挂靠在我所。
1989年至1999年成立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系,共招收六届本科生。
1992年10月6日我所迁入现址,增加北京医科大学第六医院名称。
1993年卫生部批准我所建立部属的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
1997年我院被评为北京市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1998年卫生部批准我所成立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
2000年4月北京大学与北京医科大学合并后,我所更名为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2001年12月我所被卫生部确认为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
2002年月批准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点学科。
2002年6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属精神卫生中心成立,挂靠在我所。
2002年7月成立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挂靠在我所。
2004年12月增加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名称。
我所始终秉承“以科学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理念,坚持以最先进的诊疗方法、最优质的医学服务,为解除精神疾病患者的痛苦而不懈努力。我所设有急性期综合病房、儿童病房、老年病房、临床心理科、特需医疗病房、日间康复科、全程干预中心等,进行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如无抽搐电痉挛、重复经颅刺激治疗、电针等)及各种心理治疗等;门诊设有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多专家会诊,并有进食障碍、成瘾行为、睡眠障碍、记忆障碍、行为分析治疗、精神疾病康复等专业门诊服务,联络会诊科为各综合医院提供精神心理问题的咨询、诊疗指导。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由我所、北京大学心理系、北京大学医学心理教研室的临床心理学力量整合而成,设有危机干预、家庭心理治疗、神经症心理治疗、主客观分析心理治疗、儿童心理干预等。
我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精神科药物临床实验基地,自1997年以来,共完成了百余种精神科药物的新药临床试验和疗效验证。
我所定期组织北京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协会活动,以及匿名戒酒协会(AA)、痴呆患者家属联谊会、精神分裂症家属联谊会、老年期痴呆家属联谊会、抑郁症患者自助团体、进食康复联谊会、强迫症患者生活发现会等活动,协助患者更快更好地全面康复。
多个国家使馆及国际医疗机构与我院签署医疗合作协议,为其在中国的公民及雇员提供高品质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
我所护理部成立于1980年,近三十年来在临床护理、护理教学及护理科研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进取,坚持科学管理、现代化管理理论与临床护理相结合的宗旨,使护理管理逐步从经验型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型转变。
我所临床护理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推行全程护理服务;注重护理质量安全及持续改进,培养护士临床沟通技能,推行三级护理评估制,动态地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及实际需求,为病人提供有效的临床护理、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临床护理重视急性期病人个体化服务,在把森田疗法第三、四期的方法引用于急性期病人精神康复护理的基础上,关注病人的功能康复,将精神康复的新理念与方法引入临床护理服务,促进病人学会自我管理,不断提升病人生活质量。
随着学科的发展,护理部重点培养二级专业护士,现有老年、儿童、物质依赖、神经症、精神疾病急性期、精神康复、心理护理、无抽搐电痉挛的专业护士。
我所开设护理咨询专业门诊,为有需求者提供早期干预、疾病康复、家庭护理指导;为出院病人提供回归社会、生活技能、人际交往能力、劳动技能等项目训练项目;参与老年痴呆照顾者联谊协会,精神分裂症亲属联谊会,病人、家属心理教育,精神康复报出版等工作,并为家属提供精神卫生及家庭护理知识讲座。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是我所护理团队奉行的工作理念,“科学、人文、关爱”是护理部打造的护理品牌。我院护理人员以整洁大方的仪表,精湛准确的护理操作,丰富扎实的护理理论,灵活有效的沟通技巧,热情周到的护理服务,形成了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护士良好的品牌形象。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拥有卫生部惟一的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经沈渔邨院士等老一辈精神病学家的不懈努力,我所在科研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建立了以博士生导师沈渔邨、周东丰、王玉凤、张岱、黄悦勤、于欣、司天梅等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梯队,组成了生物精神病学、社会精神病学、儿童精神病学和临床精神病学四个研究方向。历年来我所承担多项国家级、部委级和国际合作项目,并获多项重大科研奖励,近年护理科研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在生物精神病学领域,我所从生物学角度,采用分子遗传学、神经生化学、神经影像学、神经电生理学、精神药理学等技术,探讨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常见精神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内容主要涉及精神分裂症病理生理机制研究,非药物治疗精神分裂症病理机制及治疗新方法开发,迟发性运动障碍病理机制研究和治疗新方法探索。
在社会精神病学领域,我所研发适合中国国情的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工具,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国际诊断交谈表,指导和培训多省市社区人群精神障碍流行病学研究,完成全国精神残疾标准制定,研究老年痴呆筛查、诊断工具和痴呆照顾者干预措施,建立自杀预防研究培训网络,进行重复经颅磁刺激等最新治疗措施的临床流行病学研究,开展人格障碍及网络使用流行病学研究,组织实施灾难性事件后心理应激反应的研究与干预活动。
在儿童精神病学领域,我所致力于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和相关破坏行为问题的病因和治疗研究,开展儿童孤独症、儿童精神分裂症等儿童期重要精神障碍的临床研究,先后承担卫生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多项基金课题,在病因学、临床评定和治疗方面均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在临床精神病学领域,我所着重于精神药物临床研究、心理治疗理论与实践研究和以各类主要精神障碍为中心的临床与应用研究,包括老年期精神障碍早期诊治及神经生物学标记物研究,精神分裂症早期诊断与干预研究,酒精依赖、进食障碍等精神卫生问题的治疗与干预模式研究,HIV/AIDS感染相关精神行为障碍的神经心理学与行为学研究以及精神卫生政策研究。
我院秉承北大和北医的优秀教学传统,以朝气蓬勃、学风严谨的教师队伍承担北京大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人员和进修生的全部精神病学教学和教学改革任务。我所2002年被批准为精神病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每年举办大量培训班,为全国精神卫生领域培训各项人才。作为WHO精神卫生研究和培训协作中心以及全国首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中惟一的精神科基地,我院紧随国际专业培训潮流,不断开创中国精神科医疗、护理培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创建品牌培训项目,组织完成国家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委员会的有关任务,负责国家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的有关课题。
随着我院招收研究生数量逐年增加,现在在读研究生已超过百人,成为我所各项临床和基础研究工作的生力军。我所每年为全国各地输送数十位获得学位的硕士和博士,这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很多成为了地方或所在院校的领导、学科骨干乃至带头人。
我所创建的1980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之初,沈渔邨院士明确意识到促进学科迅速发展的手段之一就是积极向国外同行学习,亲自主持我所的国际交流工作。多年来,我所借助改革开放的春风,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大力培养人才。主动、活跃的国际交流,极大促进了我所学科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在国际舞台赢得声誉。1980年,我所率先与世界卫生组织建立协作关系;1982年WHO确定我所为国内第一所精神卫生研究和培训合作中心;1995年我所协助召开第一届国际森田疗法大会;1997年我所主办世界精神病学协会首次亚太区域会议;1999年我所承办国际老年精神病学会北京地区会议由;2004年国际精神药理学会亚太地区大会由我所当东道主;2006年我所承办了第一届世界文化精神医学大会。
随着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我所结识了一批国外同道,并同他们保持了长久的友谊,这种协作关系源源不断地为我所带来新的知识、新的合作机会和宝贵的支持。我所员工既能以开放的心态看待世界精神病学的发展潮流,又能以发展的眼光理解中国精神科的发展现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真诚待人,求知若渴,这是我们国际交流的理念。
随着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公共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卫生部于2002年6月7日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精神卫生中心,挂靠在本所。
近年来,我所在《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2008-2015)》、《国家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20战略规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等重要政策、法规和规范的制定中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持。为了整合所内资源更好地开展公共精神卫生的服务与研究,本所了成立公共卫生事业部。自2004年起,挂靠在我所的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承担着全国最大的精神卫生服务模式改革项目“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设计、组织、培训、评估和督导工作,借此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初步形成了以医院为基础的社区服务模式、队伍和工作机制,推进了地方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促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通过国际交流,与美国、澳大利亚、挪威、联合国人口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精神病学会等国家和组织开展了公共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并在近年的公共突发事件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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